來源:濟南日報-愛濟南
中華“二安”詩詞大會圓滿落幕,由濟南日報報業集團發起的中華“二安”·文化濟南“五個一”推廣行動正在繼續。其中之“一”是設立第一批中華“二安”·文化濟南網紅打卡地。而在趵突泉公園漱玉泉、趵突泉公園李清照紀念堂、百脈泉公園李清照紀念館、四風閘辛棄疾故居等十個網紅打卡地之外,如果你覺得還不過癮,還可以到濟南市博物館尋找“二安”,那裡有關“二安”的文物及其背後的故事,也頗有意趣。
辛棄疾雕塑,作者謝朝林。
濟南市博物館展廳中,和李清照關系最為密切,也最為重要的一件文物,乃是在二樓展廳展出的“李格非廉先生序碑”。說是一件文物,卻是分為兩塊——同一塊碑的兩件殘碑。展廳文物說明牌顯示,該“李格非廉先生序碑”之年代為“宋代”,“章丘繡惠鎮廉頗村出土”。
李清照雕塑,作者曾竹韶。
說“李格非廉先生序碑”重要,是因為它關系到李清照的裡籍問題。李格非為李清照之父,李格非的裡籍自然也就是李清照的裡籍。《宋史》之“李格非列傳”記李格非為“濟南人”,但究竟是歷城還是章丘,長時間為學術界所爭論。而讓學術界基本認定李格非、李清照父女之裡籍為章丘的,就是因為這塊“李格非廉先生序碑”。《廉先生序》是李格非為其好友、章丘廉傢坡的隱士廉復撰寫的一篇碑文,這篇文章寫於元豐八年(1085年),也就是李清照出生後的第二年。李格非在文章最後寫明“唯吾為同裡人”,且署名“繡江李格非文叔序”,“繡江”乃章丘之別稱。距李格非寫此文38年,宋徽宗宣和五年(1123年),李清照的堂兄李迥又寫瞭一篇《跋》,其中有言:“迥憶昔童時,從先父、先考、先叔,西郊縱步三裡,抵茂林修竹溪深水凈,得先生之居,謁拜先生……先生既歿,先考評其為人,先叔作序,以紀名實……”此處“先叔作序”說的就是李格非寫《廉先生序》一事。也是在1123年這一年,廉先生之孫將李格非《廉先生序》和李迥《跋》刻於石上,立於廉復墓前。到元代至正六年(1346年),由於宋代刻石“坼裂不可植”,廉氏後人又重立一石,石上所刻,除原有內容之外,又增加瞭劉敏中撰寫的《廉先生石陰記》和廉遵諒的跋語。碑文重刻之後,仍立於明水鎮西三裡廉傢坡村後廉復墓前。到明代嘉靖年間,石碑被移至村中關帝廟旁。1966年“文化大革命”中被砸毀,1980年當地文物部門經多次調查,采集殘石四塊。濟南市博物館中所陳列的“李格非廉先生序碑”正是其中的兩塊。
李格非廉先生序碑(局部)
拋開該石碑是否為李清照裡籍為章丘之鐵證不說,以文物本身而言,博物館中的說明牌恐怕並不正確:一者說明牌上標明該石碑年代為“宋代”,但“宋代”隻是李格非和李迥寫《廉先生序》及《跋》的時代,卻並非石碑這一“文物”的年代,兩塊殘碑雖然字跡模糊,但依然清晰可辨“李格非文叔序”“迥憶昔童時”等字樣,同時也可以清晰看到石上還刻有劉敏中所撰之《廉先生石陰記》,可見此當為元代至正六年所立之碑,其文物年代自然應當標為“元代”。此外,說明牌上標明該文物乃“章丘繡惠鎮廉頗村出土”,其中“廉頗村”亦似不確。據《李清照志》一書,廉復所在之村,古為“廉傢坡村”,今為“廉坡村”,似乎從未名曰“廉頗村”。殘碑中可以辨認的文字並不多,但參考史籍,則李格非、李迥、劉敏中3篇文章均可見全貌,李格非文尤可一讀,也正是因為如此,劉敏中才會在《廉先生石陰記》中如此寫道:“故閱李之文則見先生之高,觀先生則見李文之高,誦其文企乎其人則見湖山之風神益峻,而繡江之波瀾益遠也。”
辛棄疾《去國帖》(復制品)
“李格非廉先生序碑”之外,市博展廳還有關於濟南一系列名人的介紹,其中自然包括“二安”。展廳中兩尊雕塑一左一右,李清照是由曾竹韶創作的一尊全身像,辛棄疾是由謝朝林創作的一尊半身像。兩尊雕像中間是一個展櫃,展櫃中陳列著《漱玉詞》《漱玉集註》《稼軒詞選註》各一冊,均未標明出版年代。展櫃中另有一件辛棄疾手跡之復制品,說明牌上寫的是“辛棄疾《論盜賊剳子》(復制品)”,但仔細一看,這件復制品卻是辛棄疾著名的《去國帖》。查傅紅展先生所撰有關《去國帖》之介紹,該帖現藏於故宮博物院,為紙本,冊頁,縱33.5厘米,橫21.5厘米,行楷書,10行,110字。鑒藏印鈐“楊氏傢藏”“原素齋”“松雪齋”“琳印”“海印居士”“黃琳美之”“休伯”“項元汴”諸印,以及“皇十一子成親王詒晉齋圖書印”“南韻齋印”“蓮樵成勛鑒賞書畫印”“蓮樵曾觀”等印。此帖是《宋人手簡冊》中一頁,內容為酬應類。文中“秋初去國……日從事於兵車羽檄間”,是指在江西提刑任平“茶寇”賴文政事。據《孝宗本紀》:“淳熙二年六月,以倉部郎中辛棄疾為江西提刑,節制諸軍討捕茶寇。”另據《宋會要》記:“淳熙二年潤九月二十四日,上謂輔臣曰:江西茶寇已剿除盡……辛棄疾已有成功,當議優與職名,以示激勸。”辛棄疾平茶寇後,詔江西提刑除秘閣修撰,故此帖當書於淳熙二年十月間,時年36歲。該帖明李日華《六研齋三筆》、李佐賢《書畫鑒影》著錄,文物出版社《宋人書翰》冊影印,刻入《海山仙館藏真帖》。傅紅展先生認為,此帖書法中鋒用筆,點畫盡合法度,書寫流暢自如,渾厚沉婉,筆意略顯蘇黃遺規。雖無豪縱恣肆之態,亦不失方正挺拔之氣,為辛棄疾僅見之墨跡珍品。
而說明牌上所謂的辛棄疾《論盜賊剳子》,更為通行的說法是《淳熙己亥論盜賊札子》。“淳熙己亥”就是淳熙六年(1179年),辛棄疾上此奏折,是想通過匯報當時盜賊猖獗的情狀,讓朝廷重視百姓疾苦。辛棄疾寫自己看到“百姓遮道自言嗷嗷困苦之狀”,所以不得不去當盜賊,導致盜賊“誅之則不可勝誅”。辛棄疾隨之尖銳地指出瞭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,“陛下不許多取百姓鬥面米,今有一歲所取反數倍於前者;陛下不許將百姓租米折納見錢,今有一石折納至三倍者;陛下不許科罰人戶錢貫,今則有旬日之間追二三千戶而科罰者。……有以賤價抑買,貴價抑賣百姓之物,使之破蕩傢業,自縊而死者;又二三月間便催夏稅錢者。其他暴征苛斂,不可勝數。……且近年以來,年谷屢豐,而盜賊不禁乃如此,一有水旱乘之,臣知其弊有不可勝言者。”辛棄疾因此希望,“陛下深思致盜之由,講求彌盜之術,無恃其有平盜之兵也”。
如此以“暴征苛斂”之語憤而直言,加上此前又不斷上奏朝廷為抗金獻計獻策,完全不顧“陛下”和朝中權貴到底是否想收復中原,如此“做派”,辛棄疾自然隻能被官場邊緣化瞭。壯志難酬,“金戈鐵馬,氣吞萬裡如虎”,終成夢境。